大部分的人都不太在意穿衣服這件事,不只是男性,女性也一樣。絕大多數的女性大概只能掌握到她自己不適合穿甚麼,隨便丟一個陌生人請她建議穿著基本上不會得到太多有用的意見。男性也差不多,只是多數連自己不適合穿甚麼都不知道。我覺得程度就跟就跟大多數的人不太在意閱讀、運動一樣。為什麼會這樣,我自己覺得是因為買衣服的習慣,男性大多很在意技術細節跟數字,對於縫邊是用甚麼一百年前的裁縫機縫的很講究,材質是幾百織的如數家珍,就跟買車一樣,馬力、油耗、幾缸,所以很容易挑到好東西,但放在自己身上適不適合卻不一定,更何況有時候適合自己外型的東西有可以會因為風格的因素自己不喜歡。
那到底甚麼是風格?風格跟品味都是很容易被誤解的詞彙,尤其風格很常被操作成品味,比如很多人會藉由不吃特定的餐廳、不使用特定的品牌來彰顯自己的品味,但其實這跟品味無關,這單純是一種風格而已。那風格是甚麼?風格的定義就是穩定的異常,換句話說是無關乎好壞高低的,持續且特定的不一樣。一個人講話總是口吃是一種風格,一個人突然不小心結巴則不是;一個人去迴轉壽司、日本料理、美國、日本都想盡辦法點拉麵來吃是一種風格,一個人堅持不吃蔥是一種風格,一個人不吃連鎖餐廳或是路邊攤也是一種風格。而風格本身不具備標籤,可能是奇怪的、彆扭的、引領風潮的都有可能。那品味是甚麼?品味的定義是鑑別力,也就是對於差距的最小刻度到哪裡,所以品味是有高低之分的。一個人只分得清楚是不是咖哩,跟分得出來泰式、印式、日式咖哩的品味高低是不一樣,因為他們的刻度不一樣。一個人只分得出來有香香跟沒有香香,跟另一個分得出來花、草本、木質、果香的鑑別能力是不一樣的。有最小刻度就可以堆積成座標,所以對某件事情有品味代表那件事的各個東西在一個人的腦袋裡面會形成一個體系,裡面有參照物,然後有很多不容易講清楚的細微刻度。
那這會自然的引出下一個問題,我們應該要有風格嗎?如果這個問題很奇怪,那我們換一個方式問: 我們應該要特立獨行,在別人眼中有點奇怪嗎?或者更貼近這篇文章的主軸,我們應該要在別人眼中穿得有點奇怪嗎?我覺得這個問題是所有考慮紳士裝,或所有考慮認真打扮的人都必須要優先考慮的問題,而我認為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會直接影響一個人到底有沒有辦法讓人成功地在生活中開始穿西裝,同時也會直接決定一個人會穿甚麼樣的西裝。如果你的答案是你不想要特立獨行,不想被記得,想淹沒在人群中,那就不要有自己的風格。而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答案,這個答案也會隨著年紀跟經驗慢慢的改變。我自己的答案也不斷地在改變,我最近的答案深受Permanent Style的Simon Crompton影響,他認為他穿衣的哲學是要穿得好看但不能被發現為什麼會好看。其實跟看電影有點像,你要講一個故事但是不能自己全部講出來,要有空間讓觀眾去拼湊,不然就很難看。換成我自己的版本就是要穿西裝但是不能被發現在穿西裝。如果這樣說有點抽象的話,比如職業撞球好像都會穿背心是不是?酒保也是穿背心的大宗,台灣大車隊的司機、房仲、保險業務、汽車業務是不是也都是會穿西裝,他們在我們的生活中出現但其實有點突兀,但相對來說軍裝大衣、外套,甚至是獵裝我們就不會特別覺得一個人在穿西裝,也就是說這些元素其實對我們來說原本就不陌生,透過適當的調節就能達到穿西裝但是不突兀的目標,這些調節如果要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減低領帶、襯衫、西裝面料的亮度,不只是不要合成布料的亮度,是連精紡羊毛的亮度都不要。領帶也要避免太光滑的面料,要比Madder silk還要有更多紋理才行。

那又到底為什麼要選西裝?我這個年代的男性才會穿牛仔褲,現在的年輕人已經不穿了,好像就是一個風潮,過了幾十年之後突然就死了,而紳士服作為一種風潮,有一天也會死亡。但對我而言,西裝並不是一種風潮,西裝其實是男性服裝裡面最精華的部分,因為他其實要處理一個普遍但很致命的問題,就是大多數的人都不帥這個問題。今天你喜歡的男明星穿白色內衣再披個外套就很帥了,但大多數的人都不是這個狀態。所以西裝是如何解決這個難題的?其實就是襯衫的領型跟領帶。透過兩種素材在脖子這個小空間內製造出高強度的顏色以及幾何對比,把別人看你的目光大量的從凸肚、短腿、禿頭吸引到下半臉附近,搭配上人自然會關注眼神的機制,製造出一個讓多數人都可以關注你的表情跟話語的狀態。
紳士服還有另一個特質,不是在造型上的,而是文化上的,就是他的整個生態系都環繞著永續使用打轉。這點在這個工業化的社會大家已經不會注意到了,但西裝作為舊時代的代表對於歲月的痕跡是極其尊重。鞋子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今天無論你買了哪個潮牌、百貨公司名牌都好,你可以穿多久?我以前每天會走兩萬步左右的時候,最多可以穿兩年半。然後底就會脫落,或直接磨破。你只能再找新的,沒有辦法維修,不能整新,通常也找不到一樣的款式,你再喜歡這個造型也一樣,這些公司不會管你,他只想賣新鞋子。但以皮鞋來說,比如我最常穿的Edward Green跟Crockett & Jones,開宗明義就說,只要你沒有先送給其他鞋匠亂搞然後才要他們救回來,他們終身負責維修。你先不用管甚麼Blake還是Goodyear縫法,在台灣賣男鞋他們都喜歡強調這些東西,但真正重要的事情是你穿破了送回去,他們就會用一樣的縫法幫你縫回來。整個男鞋的結構其實不是在強調甚麼防水透氣,而是他是可維修的,部件是可替換的: 鞋底可以換橡皮底、登山底;甚麼Derby還是Wholecut並不只是外型的差別,直接對應的就是鞋面上可以更換的部件數。不是只有鞋子這樣,你在台灣隨便走進一家定製西裝店他們也會承諾你終身可以回來改尺寸。我的皮鞋現在最老的已經十五年以上,依然頭好壯壯。紳士的意思有點像電影美化黑手黨的那樣,他們會照顧家人,你的衣服會跟著你一起變老,破了可以補,身材變了可以改。就像你跟另一半吵架不是只能分手,因為你是一個懂得照顧、修補關係的紳士。英國的查爾斯國王被拍到六十歲了還在穿他二十歲的時候穿的那一雙John Lobb(是真正的英國的那個John Lobb,不是百貨公司裡的John Lobb),上面甚至有個補丁。古早以前那些閒著沒事幹的有錢人為了強調他們這個特質,新作的西裝還要掛在馬車上去鄉間小路跑幾圈做舊化效果。現代社會大多數的人只知道買了羊毛皮包然後拿沒幾次弄花了就不好看不實用了,如果你也想逃離這個循環,歡迎加入紳士的大家庭。









